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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淘汰”行业!虚拟货币挖矿巨头股价暴跌,多个比特币“挖矿”合约被裁定无效

imtoken钱包网址 2023-11-13 05:12:58

虚拟货币“挖矿”正式列入淘汰类别。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国家发改委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此前征求意见稿,在修订后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在淘汰类别中增加了第7项“一、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十八)其他”,内容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和东城法院分别披露了一起辖区内比特币“挖矿”合同纠纷,均裁定该合同无效,后果自负;合同无效的理由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后者是“违反公序良俗”。目前,很多法院已经裁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合同无效。

周一,虚拟货币矿机厂商股价下跌。截至发稿,亿邦国际跌幅8.7%比特币矿机挖矿收益,嘉楠科技跌幅收窄至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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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挖矿被列为“淘汰”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已于2021年12月27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此前征求意见稿,在修订后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在淘汰类别中增加了第7项“一、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十八)其他”,内容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自2005年起发布,该目录将产业分为“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其中,淘汰类主要是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发布《关于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对上下游活动全产业链进行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现有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优化结构,并帮助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通知》强调,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淘汰类”中增加“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新增上市前,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按淘汰行业处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禁止投资。

上述《通知》提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是指通过专门的“矿机”计算产生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低,促进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其作用有限,虚拟货币生产和交易衍生的风险越来越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产生不利影响。监管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1月10日,央行济南分行发布提醒,要充分认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危害,提高防范虚拟货币“挖矿”木马病毒攻击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积极配合金融机构识别身份信息,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及时注销长期闲置的银行账户。高度警惕各类承诺高收益、只涨不跌的虚拟货币比特币矿机挖矿收益,提高风险防范和识别能力,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增强风险意识,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伟在发布会上强调,虚拟货币“挖矿”消耗大量能源和碳排放,对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没有积极推动作用。风险日益突出,盲目无序发展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产生严重不利影响。规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促进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比特币“挖矿”佣金合同被裁定无效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和东城法院分别披露了一起辖区内比特币“挖矿”合同纠纷,均裁定该合同无效,后果自负;合同无效的理由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后者是“违反公序良俗”。目前,很多法院已经裁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合同无效。

东城法院于2021年12月24日宣布,法院于10月25日审结首宗比特币“挖矿”委托合同纠纷案,依法裁定该合同无效。法院表示,本案适用民法典第九条“绿色原则”,认定比特币“挖矿”是一项消耗巨大资源的风险投资活动,不利于实现“双碳”目标。 . “挖矿”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该判决现已具有法律效力。

2020年5月,秦聚公司、韵尔公司、昆来公司签订了《服务器设备采购协议》、《项目合作合同》和《云机房专用计算设备服务协议》。这些公司同意共同“挖掘”和计算比特币。其中,云尔公司以“保留所有权”的形式向昆力公司采购专业计算服务器(即“矿机”)。在本次“财产保全买卖”中,售出机器的坤力公司授权本案原告方钦居公司委托云尔公司购买机器托管“矿机”。“挖矿”收入由秦聚公司收取。

合同履行期间,这些“矿工”先后在云南昭通、内蒙古鄂尔多斯“矿场”作业。“矿工”生产过程中,曾多次停电。秦居公司称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要求云公司赔偿因停电造成的33.01424886比特币损失,折算后共计530万元。

法院认为,“挖矿”相关活动违反公序良俗,应当无效;比特币“挖矿”活动产生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投资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由于投资矿业的公司无视国家规定,任由风险发生,导致合同无效的结果存在过错,相关损失及后果由各方自行承担。

12月15日,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宣判了北京丰府九信营销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研智创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比特币“挖矿”委托合同纠纷案。无效的。

丰府九信公司于2019年5月签订合同,委托中岩智创公司购买和管理虚拟货币矿机,并委托中岩智创公司代为挖矿。丰富九鑫公司支付管理费。合同履行期间,中研智创公司向丰富九信公司支付了18.3463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益,不再支付收益。

丰富九信公司将中研智创公司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交付278.1,654,976比特币(或等值955,0812.36美元),同时赔偿使用的存储空间服务器的微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比特币“挖矿”活动耗能大、碳排放大,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投资炒作等多重风险。突出,对公众不利。利息,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自己承担。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合同无效,驳回了丰富九鑫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浙江江苏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去年以来,不仅虚拟货币交易受到严厉打击,相关的挖矿活动也被清理干净。

据某券商中国记者透露,自去年5月以来,内蒙古、云南、四川、新疆等地的比特币矿场已基本关闭。此前调查的矿山基本位于中西部省份。从9月份开始,东部江浙两省也公开全面调查虚拟货币“挖矿”行为。

浙江省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打击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针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利用公共资源参与“挖矿”,全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浙江省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全面排查,认定77个单位的184个IP地址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重点检查了20个单位的119个IP地址,涉及比特币、以太币、涂鸦、尔格等10多种虚拟货币。

江苏省也对全省虚拟货币“挖矿”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监测发现,开展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到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为4502个。算力资源超过10PH/s,能耗26万度/天。从IP地址的归属和性质来看,其中约21%属于党政机关、高校、企业,被入侵并用于进行虚拟货币“挖矿”。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分析虚拟货币“挖矿”的情况,依法处理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